July 3, 2009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公職人員利益迴避適用人數將大幅縮減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4994834.shtml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2009.07.02 03:09 am

法務部次長黃世銘1日表示,法務部已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據了解,法務部修法版本大幅縮減應迴避的官員對象,由現行的5.5萬人,減少為1.65萬人。


很簡短的新聞,連一百字都不到。
菜價漲了五塊錢,相關新聞就佔滿整個版面,相對來說,這 3.85 萬人跟台灣好像完全無關一樣,台灣人對此也漠不關心。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民國 89 年 07 月 12 日公布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I0070008


全國法規資料庫裡面的當然還是現行舊法,其實並不是規定嚴苛的法律,我倒想看看修改掉的是哪些部份。

民國 89 年 7 月,也就是 2000 年 7 月,阿扁上台不到兩個月的時候通過的,馬囧上台一週年又一個多月後的現在,這麼多行政官員都和中國利益牽扯不清,說好的陽光法案也消失了。

我實在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反正大家都信他,說了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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