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9, 2006

友達以下,哪裡以上?(一)

從以前便常常需要思考這個問題:「這個人到底跟我算不算朋友?算不算好朋友?」
每次問自己這個問題,便又要再問一次:「到底怎樣算是朋友?」



朋友的定義。嗯。(健康教育課本裡有教過嗎?.....思)

「朋友」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朋友」是指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A和B兩個人都彼此認定是朋友的話,這個「朋友」定義初步OK,
但如果只有A認為彼此是朋友,而B不這麼認為,那...算是朋友嗎?

首先假設A認為AB彼此是朋友,那是不是也可以假設A認為A和B之間有「比較」親密的關係,
這個「比較」該從何而來、是和怎樣的關係作比較?
一般而言似乎都是從A和B認識的方式去定義這個「怎樣的關係」,
有可能是同學、同事、網友、情人(?)、情敵(?!).......

....不要把假設搞太複雜的前提下,我們以「同事」的關係來和「朋友」做比較好了。

同事/朋友

一般而言,「同事」的關係僅止於辦公室等工作場所,就如同朋友也可以再區分出「好朋友」一樣,
能夠完成自己的工作之餘還能夠在上班時間支援同事的工作、並且(至少是表面上)和睦相處、合作愉快的,也許可以稱為「好同事」。

同事的場合(一)

如果同事C、D被老闆斥責之後相約去居酒屋一起幹譙老闆,那C和D算是「朋友」嗎?

第一,C和D都付出了下班後的私人時間和私人金錢
第二,C和D在幹譙之後都得到了心理上的慰藉
第三,C和D都信任對方不會將居酒屋中的言談告訴老闆(至少在說出口的剎那他們應該是這樣認為吧)

如果將此時C和D的關係稱為「朋友」的話,隔天C將D幹譙老闆的話告訴E之後,輾轉傳至老闆耳中,
此段友情便會面臨它的第一個世紀大考驗,
如果D因此而被降職,而且知道一切起因都是C的關係,C與D的短暫「友情」便宣告破滅,
甚至C、D、E三人彼此之間的「友情」都會開始變質為「仇視」。

那麼,在居酒屋的當下,C和D算是朋友嗎?

同事的場合(二)

同樣的場景,F、G被老闆斥責之後相約去居酒屋一起幹譙老闆,
約會結束後兩人都守口如瓶不將當晚的言談說給第三者知道,
在數次的居酒屋幹譙會之後,某次下班後兩人相約去逛街買衣服。
這樣的F和G,算是「朋友」嗎?

第一,F和G都付出了下班後的私人時間和私人金錢
第二,F和G都得到了心理上的慰藉
第三,F和G都信任對方並且遵守承諾(可能是有說出口的約定或僅只是心中默認)
第四,F和G的交往範圍脫離了工作的範疇,進入私人的興趣領域。

這樣的情況應該可以叫做「進一步交往」吧,
對我來說這已經踏入朋友的範圍了,(也許對有些人來說還不能算是)
畢竟逛街買衣服這樣的事情,
我並不會冒著「有可能會和自己完全不對盤而使自己心情不好」的危險,隨便邀請對方同行,
在說出這個邀請(或同意這個邀請)之前,會需要有很大量的(工作話題以外)的交談和認同,
以確保這樣的約會可以使自己心情更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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