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新聞,有個小女孩闖紅燈嚇到一位大嬸,小女孩跑進書局,大嬸追進去罵,小女孩被罵哭,旁邊的路人女子用手機攝影蒐證罵人中的大嬸。
新聞畫面播出路人女子的手機攝影畫面,大嬸其實沒有人身攻擊,也沒有說事實以外的話,路人女子拿手機近拍到大嬸可以揮手就打掉手機,真的是非常近的距離。路人女子說這支手機兩萬多塊,壞了要大嬸賠,大嬸說要賠你自己賠,我支持大嬸的說法!!改天妳最好也這麼近距離的被陌生人拍拍看,看妳會微笑以對,還是揮手打掉手機。
話說回來,小孩闖紅燈本來就不對,這次沒教下次闖紅燈出車禍,誰的責任?
是說我也看不起這種一發生事情就躲到大人背後的小孩,一點擔當也沒有。想做壞事就要有被罵被打的覺悟,被贓到就得咬牙認錯,這樣我還會覺得佩服,覺得你已經是個可以獨當一面惡作劇的小孩了,躲到大人背後像什麼話!!除非是沒有行為能力的三歲小孩,不然這樣躲到大人背後的小孩,我非常看不起。你三歲嗎?上廁所要媽媽幫你脫褲子嗎?聽得懂人話嗎?
這年頭的小孩都不小孩了,難怪大人也這麼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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