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5, 2008

正常國家決議文

轉貼自:妙子的故鄉翦影



正常國家決議文(台灣教授協會版本)
社會各界人士提供修改意見專署信箱: editor@dpp.org.tw


壹、前言

台灣人繼承了先民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開拓精神,融合了胸懷包容、視野寬闊的海洋氣質,在爭出頭天的坎坷歷史過程中凝聚成了生命共同體,更在推翻落伍、荒謬的「中華民國」的艱苦鬥爭中,塑造了一個新而進步的民族。台灣民族所追求的是什麼?所追求的是一個民主自由的正常國家,公平合理的幸福社會,永續發展的優質環境。

台灣人民在九十年代創造了「寧靜革命」的政治奇蹟,使本土的民進黨在2000年取代了外來的「中國國民黨」(中國黨)執政。然而,民進黨執政七年來,擺在人民眼前殘酷的現實是:雖然已經有超過70%的台灣住民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卻有一小撮外來政權的舊勢力堅持他們是中國人,堅持台灣人必須繼續接受他們過去藉政治暴力強行灌入台灣的「中國化」,堅持「終極統一」,這些人被容許繼續盤踞大部份重要的政府公職和支援体系,頑強地阻止、破壞台灣國家與社會的正常化。

台灣國家正常化的另一個障礙來自民進黨的執政團隊:他們迷失在權位的享受和選舉資源的儲備,喪失建國運動的理想和熱情,自囿於「中華民國」這個踐踏台灣人尊嚴的荒謬体制,遵循外來政權用來維護少數「外省權貴」統治多數台灣人的不正常制度和政策,漠視對廣大台灣農、工、漁民等弱勢族群的公平照顧。因此,自然無法激發群眾熱情,展現蓬勃的創新、改革氣象,推動國家正常化。

今(2007)年七月,陳水扁總統連續兩次致函聯合國秘書長,申請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兩次申請都被迅速退回。只要台灣繼續連接「中華民國」,聯合國就有充分的理由根據聯大2758號決議拒絕台灣。隨著中國霸權的崛起,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處境將更加艱難。

「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強架在台灣人民的枷鎖,它是台灣人民應該拋棄的包袱。為了台灣的永續發展,為了掌握自己的命運,為了維護台灣人民的尊嚴和權力,我們對處理國家正常化有如下的主張和說明:


貳、主張

一、 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其領土包括台灣及其附屬島嶼以及國際法所規定之領空與領海。將來,金門、馬祖的住民應該依「住民自決」的原則決定其歸屬。

二、 日本在1952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的舊金山和約,明白放棄對台灣與澎湖的主權及一切權利、主張之後,台灣人民未曾有機會在理性、公義的社會環境下同意歸屬「中華民國」,因此,「中華民國」體制在台灣不具合法性。

三、台灣在邁向國家正常化的過程中,有關正常化或有全國性爭議的重要議題,應由台灣人民以公民投票來決定,基於主權在民的原則,現行「立法院」在台灣新憲法實施之前,無權對公民投票的議決方式和結果加以任何約制。

四、制定新憲法,向世界各國正式宣布終止「中華民國」,並即改用「台灣」之國名申請加入聯合國,並和目前以「中華民國」之名義所建交之國家,重新談判建交。

五、在中國共產黨統治階級(中共)放棄武力犯台之前,台灣不能完全仰賴美國之保護,必須擁有自保及嚇阻性的國防武力,使台灣能於外海遏止中國之侵犯。

六、成立「國家正常化委員會」,規劃國家正常化之執行方案。

七、成立「轉型正義委員會」,規劃轉型正義之執行方案。


參、說明

一、台灣及其附屬島嶼從1895年迄今,長期脫離中國,不是中國的領土。就如荷蘭、西班牙及日本諸強權一樣,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並沒有國際法的依據。至於金門、馬祖,由於其與中國有較長遠的關係,基於尊重人權,應該依「住民自決」的原則讓住民決定其歸屬。英國劍橋大學備受國際學界尊重的國際法學者克洛福(James Crawford)教授曾說明:「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其理由是「台灣從未自我主張自己是一個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國家」。由此可見,台灣應該在各種國際場合與文件,公開主張自己是一個獨立國家。

二、「中華民國」是過去中國黨流亡集團強架於台灣人民的枷鎖,長期以制度性暴力和族群歧視政策,剝奪台灣人的政治的權利,掠奪台灣的社會和經濟資源,以劣質文化(集体性的偷、盜、搶、騙、拗)來污染善良的台灣社會,建立以中國黨為核心的營利共犯結構,用以維護其少數「外省權貴」統治多數台灣人的邪惡政權。即使從李登輝主政到今天民進黨執政的時段,中國黨仍然擁有龐大的非法資產和根深蒂固的共犯結構,不公不義地操弄其黨羽及台灣社會,甚至公開「聯共制台」,無所不用其極。七年來,民進黨的執政團隊試圖遵循「中華民國」体制推動國家正常化(和轉型正義),當然,寸步難行。如今,唯有回歸真實,宣佈「中華民國」体制沒有合法性,直接由人民做主,有效推動國家正常化。

三、「立法院」是外來政權舊勢力所盤踞的重要山頭據點,是台灣社會最大的亂源。他們違法濫權破壞台灣的政治運作、阻礙民生發展並削弱國家安全。他們的目的是多方面的:濫用預算審查權是為了奪取更多政治和經濟資源,並阻撓行政部門的正常運作和改革措施;濫用立法權是為了進行政治鬥爭和保護舊勢力從舊時代掠奪來的資產和特權;阻礙重大民生法案是怕本土政權展現政績,獲得台灣人民肯定;削弱國家安全是為了讓中共的武力威脅能收到更好的效果;訂「鳥籠公投法」是為了繼續剝奪台灣人民作為國家主人的權利,讓外來政權体制得以拖延生命。最具長期性嚴重後果的是:舊勢力企圖以立法(如直航條款)使台灣在法理上更難擺脫中國的主權糾葛。這樣踐踏台灣的「立法院」是台灣人民革命先要推翻的目標,在邁向國家正常化的過程中,他們當然沒有發言權。

四、「中華民國」早已被大部份的台灣人所唾棄,更早在1949年就被中國人民所唾棄。使用「中華民國」國號不但壓縮台灣在國際社會的生存空間,更給予中共似是而非的理由,誤導中國人民盲目去支持中共收復過去「中國的神聖領土」。因此,正名制憲終止「中華民國」是刻不容緩的急務。以台灣新國家申請加入聯合國,並對目前台灣以「中華民國」之名義建交之國家,應該立即改用「台灣」之國名和他們談判建交。任何成功的重新建交,都會幫助強化台灣在國際社會的主權國家地位。

五、中共長期以武力犯台來恫嚇台灣人民,近年來增加到將近1000顆飛彈對準台灣,但軍事專家都同意,只要台灣建置足夠的嚇阻性國防武力,維持和美日防禦系統的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那麼,發動侵台戰爭是中共的最下策。近十年來,中國市場普遍被先進國家打開,加上網際網路的高度發展,使中國人民得以及時地掌握世界的動態,利用部落格網站和電子郵件暴露中共的腐敗、傳播民主思想。儘管中共極力監控網際網路上的言論,共產黨專制政權已經無法繼續阻擋中國人民要求民主的潮流。改善經濟是中國人最大的期待,戰爭不是中國人的選項,中共必須接受現代社會的思潮,撤除飛彈,和台灣建立和平的國家關係才是上策。

六、過去,中國黨外來政權利用政治暴力和獨裁威權,處心積慮建立不正常的體制,用以維護其少數「外省權貴」的特權,及外來政權的延續。這些不正常體制所衍生的不正常現象在台灣社會俯拾皆是:媒體過去就是配合外來政權壟斷資訊、執行愚民政策的工具,現在是醜化本土政權、歌頌中國唱衰台灣的宣傳部隊;檢調、司法過去有很多是外來政權訓練來壓迫台灣人的鷹犬,其中許多不知悔改的人員,現在仍藉「司法」迫害支持台灣獨立建國的群眾和領袖;學校過去是外來政權執行洗腦、培養幹部的場所,中國黨以強制使用北京話、對軍公教的教育補助、中國主體意識的教材等方法,使「外省」族群比其他本土族群享有不成比例的優勢,獲得較高品質的學習環境,結果,舊勢力壟斷大多數的校園,他們排擠「台灣化」的老師和教授,造成了今天不正常的「反本土化」教育環境。其他尚有經濟不正常、環境不正常、文化不正常、社會福利不正常等,也都是社會大眾很容易感受到的。國家正常化是一項浩大的工程,應邀請具有法政、管理和國際專業知識的台灣人成立委員會,規劃國家正常化之執行方案。

七、轉型正義是台灣在邁向正常化過程中必須處理的問題,中國黨外來政權長期劣質的統治過程中,整個社會被嚴重扭曲,人性尊嚴遭受無情的摧殘,許多私人財產、生命被剝奪,大量社會公共資源被中國黨及其特權份子所竊取,特務、警察、檢調和司法參與謀殺、酷刑、監禁、陷害無辜人民。那些傷天害理做盡惡毒壞事的人員,非但沒有受到追究懲罰,反而,囂張地利用既有的權位和不法資產,支援外來政權舊勢力的復辟運動。今年七月底,東德末任總理德梅基耶訪台參加「轉型正義經驗比較」國際研討會,他於離台前表示:「台灣許多地方都還存在保守勢力,以及與威權時期有關係的連結,轉型時間若拖長,將更為複雜。」因此,台灣人民應該勇敢採取直接民主的手段,否定舊体制,合情理地依台灣民族的倫理執行轉型正義。


-- 劉聰德 (台灣教授協會秘書長)



以上轉貼自:妙子的故鄉翦影 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06573.html

另有民主進步黨的「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N個版本,在民進黨網站中查詢可得。(不知為何在新聞稿中翻頁到一半突然連不上,希望不要是被駭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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